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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借用、歸還、異動

新竹縣學習輔具借據、歸還、異動作業說明
輔具借用手續: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-學校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-聽障類輔具專用
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-學校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-聽障類輔具專用

新竹縣特教資源中心特殊需求學生教育輔助器材-異動通知單


表單更新日期114/04/15

輔具歸還:
借用之輔具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歸還特教中心:
       1. 該項輔具已達報廢年限且不堪使用時。
       2. 該項輔具不符學生學習所需時。
       3. 於正常使用或人力不可抗拒情況下損壞時。
       4. 學生畢業、轉學或離校時。
       5. 放棄特殊教育服務。
       6. 除升學至縣立兩所高中外,國中9年級畢業須歸還輔具。


修訂日期114/02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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