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借用、歸還、異動、盤點
新竹縣學習輔具借用、歸還、異動作業說明
輔具借用手續: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-一般輔具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-學校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借用單-聽障輔具專用
輔具媒合或配發之後續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學校(園)點收申請輔具後,依規向特教資源中心辦理借用及財產移撥手續,並提醒借用人(學生或監護人)愛惜使用,妥善保管之責,如因借用人不
當使用致損壞或輔具遺失需負賠償責任。
(二)本案申請之學習輔具以在校使用為原則,惟在家教育學生得申請在家中使用。若學生須於學校以外之場所使用,請學校協助家長逕洽社會局等相關業
務單位申請補助購置。
輔具歸還手續:
借用之輔具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歸還特教中心:
1. 該項輔具已達報廢年限且不堪使用時。
2. 該項輔具不符學生學習所需時。
3. 跨階段轉銜、轉學時。
4. 放棄特殊教育服務。
5. 除升學至兩所縣立高中外,國中九年級畢業須歸還輔具。
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-一般輔具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-學校專用
新竹縣特殊需求學生特殊教育輔助器材歸還單-聽障輔具專用
輔具異動手續:

新竹縣特教資源中心特殊需求學生教育輔助器材-異動通知單
表單更新日期114/04/15
輔具歸還:
修訂日期114/02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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