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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縣115學年度第1次(學前)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,特教通報網操作說明

一、依據教特字第1157710711號函(公告編號:89194)說明略以,特教通報網相關操作說明請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下載。

1、本次鑑定結果,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分兩階段開放接收:

(一)原園在校生預定於4月10日(星期五)開放特教通報網接收。
(二)跨階段鑑定生預定5月11日(星期一)開放特教通報網接收。

二、為顧及學生權益,特教通報網務必依下列步驟操作:

(一)鑑定結果清冊其抬頭為【送件學校】者

1、核對「鑑定結果清冊」與「學生個人鑑定資料袋內鑑定報告之鑑定結果」與「特教通報網載明內容」三者是否一致。

2、中小班學生,鑑定後為正式及疑似生:

(1)核對後,「正確無誤」請於特教通報網點選【接收】。

(2)「資料有誤」請填妥「特教通報網更正一覽表」,回傳特教資源中心電子信箱( hccserc@gmail.com)。「特教通報網更正一覽表」請至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(路徑:通報網區\檔案下載)下載。

3、學生具跨教育階段轉銜身分者:

(1)鑑定前後皆為正式生:請於該生畢業時至特教通報網填妥【轉銜表】後,點選【異動】。

(2)鑑定前後皆為疑似生:請於該生畢業後,請直接點選【異動】。並提醒後端學校新增該名疑似生。

(3)鑑定前為疑似生,鑑定後為正式生:學校無須接收, 請於該生畢業後,請直接點選【異動】。並提醒後端學校接收為正式生。

(4)鑑定前為正式生,鑑定後為疑似生:接收新安置結果後,請於該生畢業後,請直接點選【異動】。並提醒後端學校新增該名疑似生。

甲、正式生:請於該生畢業時至特教通報網填妥【轉銜表】後,點選【異動】。

乙、疑似生:該生畢業後,請直接點選【異動】。並提醒後端學校新增該名疑似生。

4、學生鑑定後為正式及疑似生,欲申請巡迴服務者:請於學期末巡迴服務開放申請時,於公告期程內提報。

5、此次鑑定辦理放棄特教服務者:

(1)學生原為正式生,期末時至特教通報網填妥【轉銜表】,轉銜原因,點選「放棄特教服務」,完成後再點選【異動】, 異動原因點選「放棄特教服務」。

(2)學生原為疑似生,期末時於特教通報網上辦理【異動】,異動原因,點選「放棄特教服務」。

6、學生為非特生:期末至特教通報網點選【接收】,該生資料即自特教通報網移除。

(二)鑑定結果清冊其抬頭為【安置學校】者:

1、特殊需求學生之安置學校,請落實轉銜服務(如:個案包交接、學生能力現況說明、適性導師之安排等等),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。

2、請依規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IEP會議。

3、將跨階段安置於貴校之疑似生,重新於通報網新增該名疑似生。

4、將跨階段安置於貴校之正式生,於通報網接收該名正式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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